台灣雅瑪多(以下簡稱本公司)作為社會之企業成員,必須尊重本公司員工職場上之人權,絕不容忍任何職場性別歧視及執行職務遭受他人不法侵害(包括:職場暴力及霸凌、性騷擾等)之行為;故本公司每位公司成員,包括負責人、管理階層主管及各個員工們應盡其義務遵守此規則,任何違反行為將進行後續相關懲處,並在此聲明。
ㄧ、本公司恪守相關法律,包含台灣法律(「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和「職業安全衛生法」、「身心障礙者職場權益保護法」等)、日本憲法、世界人權宣言、國際人權盟約等相關法律,以保障男女及身心障礙者勞工就業機會均等與平等待遇,並確保尊重人權。本公司任何人實施侵犯他人人權的任何歧視或騷擾行為。
二、本公司絕不容忍任何人根據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信仰、政黨、國籍、性別、性別傾向、外貌、年齡、出身、婚姻狀況、身體殘疾或過去任何工作之會員身分(包括現任員工及求職人員)等因素,而發生歧視、霸凌及性騷擾之行為。
三、預防職場性別歧視及執行職務遭受他人不法侵害規則之內容:
1.本公司絕不容忍任何人實施任何性騷擾或職場暴力及霸凌之行為,包括惡化相關員工工作環境的任何性語言或者行為,也不得因為相關員工對上述性語言或行為之抗議反應而作出任何不利於該員工之措施。
2.本公司絕不容忍任何人利用權力、資歷或惡意行為造成員工精神及身體上之侵害或惡化工作環境之性騷擾行為。
3.本公司絕不容忍男女性別有任何歧視之言行舉止及不公平制度及規範;包括懷孕女性員工,應提供相關保護措施,不得因懷孕、分娩、生產假、育嬰假或男性員工陪產假之情況,提出不合理或違反法律之要求,而造成不公平或對立之職場環境。
4.本公司絕不容忍任何人有性騷擾之言語、舉止、動作、暗示等行為產生並杜絕任何導致敵對工作環境之行為,故訂定此規則防止員工於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
四、本公司絕對禁止對申訴者、通報者或協助調查者有任何報復及不利之行為,若有,將會進行嚴重懲處。
五、如接獲歧視或遭受他人不法侵害之通報,將依據本公司內部相關規則及法律進行調查處置及即時處置問題。